住在宁蒗彝族自治县泸沽湖畔的摩梭人,其民族风情十分独特,至今保留着母系社会“男不娶,女不嫁”的遗风,男女之间建立“阿夏”,即对偶关系的走偶习俗,人们把这种婚姻制度称为“阿夏婚姻”。
男女青年成丁后,他们双方自定“阿夏”,意为亲密的伴侣,即配偶关系。家中的女儿有“阿夏”后,母亲要在自家住房侧另辟一间“绣楼”,作为女儿接待男阿夏的用房。白天双方各自回自己家里生活、劳动,晚上“男阿夏”才到女方家与“女阿夏”同居,生育的子女由母亲抚养。在摩梭人家里,没有父亲的称谓,在家里最亲密的男性是“阿舅”。父亲不同子女住在一起,而是回自己家中居住。
这是一项独特的民俗,有较高旅游考查价值,对外开放以来摩梭习俗吸引着众多的中外游客,所以便有了云南十八怪,亲生阿爸住家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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